南卷

明代南方诸省参加会试士子之考卷。明初会试考卷不分南北,洪熙元年(1425)始分,并定于南卷中取十分之六,北卷中取十分之四。宣德、正统间,会试举人更分为南、北、中卷,以百人为率,南取五十五名。包括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广、广东、应天、直隶松江、苏州、常州、镇江、徽州、宁国、池州、太平、淮安、扬州等十六省府。南卷在南、北、中三卷中取录比额较高,反映当时南方经济、文化的发展。参见“北卷”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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