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官府

官置名。西魏六府之一。恭帝三年(556)置。北周沿置。以大宗伯卿为长官,设小宗伯上大夫、春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,掌制订国家各项礼仪,主持祭祀仪式,守护宗庙陵墓,撰写皇帝诏命,修撰国史以及音乐、卜、祝、僧、道等方面的事务,府中置司宗中大夫、守庙中大夫、典祀中大夫、内史中大夫(后设内史上大夫)、外史下大夫、礼部下大夫、太史中大夫、乐部中大夫、太卜下大夫、太祝下大夫、司车辂下大夫、夏采下大夫等官属,各司其职。北周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府置四司,以下大夫为长官,上士佐之。宣帝即位后,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。隋开皇元年(581)罢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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