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族

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组织,指同一父系大家长的子孙后代。《尔雅·释亲》:“父之党为宗族。”秦汉时宗族大都聚族而居,有共同的祭祀和墓地。有的强宗大族可达千余家。宗族内部存在着富贵贫贱的对立。族长或大家长通常都是经济上和政治上拥有强大势力的豪强地主,贫穷的宗族成员则往往沦为同族豪强地主的依附农民。豪强地主多凭借宗族势力横行乡里,如“济南瞷氏宗人三百余家,豪猾,二千石莫能制”(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);灌夫“家累数千万,食客日数十百人。陂池田园,宗族宾客为权利,横于颍川”(《史记·魏其武安侯列传》)。为掩盖其残酷的封建剥削和压迫,豪强地主也以小恩小惠“分施宗族”,“振赈贫乏”。东汉末年,不少豪强地主还将宗族宾客组织成私家武装,以对付农民起义和参加军阀混战。如许褚“聚少年及宗族数千家,共坚壁以御寇”(《三国志·魏志·许褚传》);任峻“收宗族及宾客家兵数百人”归顺曹操(《三国志·魏志·任峻传》)。其后,宗族势力的发展,使其宗法组织的特点越来越鲜明,建祠堂、修族谱、定族规已是相当普遍,族权也成为地主阶级统治劳动人民的又一手段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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