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泉局

官署名。明清户部钱法堂所属之铸币机构。明天启二年(1622)置,位于皇城东北。以督理钱法侍郎为主官。开炉鼓铸。又,各布政司均设宝泉局,置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清顺治元年(1644)于户部沿置。设满、汉监督各一人司其事。所属有满洲局大使,笔帖式及经承等吏员。所属中东西南北五厂亦设满洲大使四人及经承等员。下设循环房、案房、钱库、铜库等机构办事。所铸样钱解送内务府,制钱解送户部银库。光绪五年(1879)后添派满、汉司员为监督帮办。三十二年改隶度支部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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