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定国是诏

清光绪帝宣示变法大计的诏书。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(1898.6.11)颁布。主要内容有三:(1)时局阽危,国势衰弱,若仍一意墨守旧章,徒蹈宋、明积习,则于时政毫无裨益,急宜大开风气,练兵兴学。(2)中国大经大法,即令五帝三王,亦不相沿袭,故特明白宣示,嗣后大小臣工,各宜努力向上,发愤为雄,“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,又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,以救空疏迂谬之弊”;专心致志,精益求精,总期化无用为有用,以成通经济变之才。(3)举办京师大学堂,为各行省之倡,以冀人才辈出,共济时艰。此后,“一切维新,基于此诏;新政之行,开于此日。”百日维新从此开始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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