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命

墨子》篇名,分上、中、下三篇。上篇着重论述“命定论”的危害,认为执有命者,以赏罚在命,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,为所欲为,“为君则不义,为臣则不忠”,造成社会混乱。并提出“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;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;废(发)以为行政,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”(即所谓“三表”)作为分辨言论是非的准则。中篇着重论述国家“安危治乱在上之发政也”,不存在定命。下篇主张“强力而为”,以求国家安定,百姓富足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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