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景碑

东汉碑刻。其残石于1958年春出土于河南南阳市。隶书,现存十一行,可识者二百二十五字,字体宽扁,端正秀雅。桓帝延熹二年(159)宛县男子张景所立。碑文系摘录地方官吏三篇公文。一是郡太守丞所颁文告,宣布张景自愿出钱置办立春鞭土牛劝农仪式所需用具,故免除其家劳役;二是宛令右丞对属吏指示,命张景为官府建造瓦屋二间并负担其杂项;三是“掾赵述告宛人”之言,因碑已残阙,其内容不可知。碑文所记从侧面反映了当时徭役的苛重,有一定的史料价值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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