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苍

?—前152

秦末阳武(今河南原阳东南)人。精于律历。秦时为御史,主四方文书。后有罪亡归,随刘邦起兵,从入关灭秦。楚汉战争中历任常山守、代相、赵相。汉高帝六年(前201)封北平侯,迁计相,旋以列侯为主计。主持订正律历,制定律令及百工程式品类。后为淮南王刘长相。高后八年(前180)为御史大夫,与绛侯周勃等尊立文帝。后四年,为丞相。文帝后元二年(前162),因反对采纳土德时历制度,又所任人为奸利,被免职。景帝时病卒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阴阳家有《张苍》十六篇,今佚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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