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县

西汉置。治今山东高唐县南。属清河郡。东汉初废。永元九年(97)复置,属清河国。后魏置南清河郡治此。北齐废。隋开皇六年(586)复置,大业初省入博平县。唐武德初又置,属博州。五年(622)复废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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