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烈钧

1882—1946

江西武宁人,字协和。江西武备学堂肄业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)留学日本学陆军。三十三年参加同盟会。宣统二年(1910)归国,任江西新军管带。后至云南,先后任讲武堂教官、兵备道提调、陆军小学堂总办等职,在军中宣传革命。九江光复后,被推为九江军政分府参谋长,策动北洋舰队部分军舰起义,被举为安徽都督。旋参加保卫武昌,任五省联军总司令。1912年任江西都督。“宋案”发生后,组织讨袁军,任总司令,在湖口宣布独立,通电讨袁,掀起“二次革命”。事败亡命日本。后回国参与护国、护法及北伐战争等。1924年后历任国民党中央委员、国民政府委员、军参院院长等职。

李烈钧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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