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西駮骑营都督府刘禁约碑

明末农民起义军的碑刻。正书。大顺二年(1645)大西军駮骑营都督府刘某所立的禁约。碑文称“本府秉公奉法,号令森严,务期兵民守分相安,断不虚假”。禁约共六款,为“不许未奉府部明文擅自招兵,扰害地方”、“不许假借天兵名色扰害地方”等。明末是农民起义的重要文物。

 

国学大师APP下载

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