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御判官

官名。唐玄宗以后置,为防御使属官。五代后周显德五年(958)定为准七品。宋沿置,属两使职官,为选人七阶第二阶,进士出身者授太子中允,余授著作佐郎。元丰改制定从八品,崇宁二年(1103)重定选人阶官名,换为儒林郎。辽防御使司属。金防御州置,一人,正八品,掌签判州事,并专通检推排簿籍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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