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南西道

①简称江西道。唐十五道之一。开元二十一年(733)分江南道置。治洪州(治今江西南昌市)。辖宣、饶、洪、虔、抚、吉、江、袁、鄂、岳、潭、衡、澧、朗、永、道、郴、邵、连等州,相当今江西全省、湖南大部,安徽长江以南、黄山山脉以北,江苏溧阳、溧水、高淳等市、县,及湖北赤壁市、通城县以东,长江以南地区。乾元元年(758)废。②见“江西②”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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