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行

亦称洋行、洋货行、外洋行。鸦片战争前官府特许经营在广州对外贸易的商行。清初沿明之习,命名十三行。实无定数,最多时达二十六家,最少时仅四家。对官府负有承保和缴纳外洋船货税饷、规礼,传达官府政令、代递外商公文、管理外商等义务,是官府与外商交涉的中介;并享有对外贸易的特权,所有进出口商货均须经由十三行买卖。初为牙行性质,乾隆四十七年(1782)十三行商人组成公行,专揽茶、丝及大宗贸易。虽有行会组织,彼此间仍有竞争。在对外贸易中获利虽多,但被官府勒索亦多。五口通商后,十三行独揽中外贸易的特权被取消,遂日趋没落。

鸦片战争前的广州十三行街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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