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西魏、北周府兵领兵机构。《北史》卷六十“史臣曰”:“每大将军督二开府,凡为二十四员,分团统领,是二十四军。每一团,仪同二人。自相督率,不编户贯。”②隋唐府兵基层组织。隋代左右卫、武卫、武候、领军府及东宫领兵开府、仪同府均置,设团主一人、团佐二人,检查门户,劝课农桑。唐代折冲府,每府领八团至十五团不等,每团三百人,以一校尉领之。其属有旅、队、伙等。③元明时各盐场建立之生产组织。明制,每二三户聚团公煎,生产设备共用,并设团首,督催灶课,防止私煎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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