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称

指对官员的称呼超过实际官衔。宋初,殿直、承旨差出者称司徒,京朝官不分品秩高下一律呼为郎中。淳化元年(990),规定台省官只许呼本官,太常博士以下并京官至大理评事不得呼郎中,诸司使、诸卫将军不带遥郡者及诸司副使不得呼太保,三班自供奉官以下不得呼司徒,等等。咸平三年(1000),重新规定三省、御史台、九寺、三监、东宫常参官及京官、武班诸卫各呼本官,有检校兼官者许从高呼,节度、观察留后官未至检校太傅许通称太傅,横班、诸司使官未至检校太保许通称太保,副使许通称司徒。此后虽一再条制.过称现象仍然存在,成为一种风气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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