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邸卖官

东汉灵帝为聚敛私财,于光和元年(178)开邸舍于西园,公开卖官。其价为:二千石二千万,四百石四百万,以德次应选者交一半或三分之一钱。于西园设立钱库以储钱。凡诣朝廷上书买县令长官职者,按照所任县的贫富定价,可先交钱,也可到任后加倍交钱。又令左右亲信标价卖公卿:公千万,卿百万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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