弁田

清康熙间拨给投诚汉族官兵和裁汰兵弁之荒地。分布于湖南长沙、澧州等九府州,共六万六千八百八十余亩。禁买卖,令开垦以为永业。后承种人递相转鬻,官莫能禁。乾隆二年(1737)仅存二万八千余亩,遂令革去弁田名色,俱照民田准其买卖,纳税承种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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