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称付身文字、付身文书。宋吏部四选等发给任差遣官员的功过历。须随身携带。上级官府于其上批写:该官员于某年月日奉某官司之命,差到干办某事,至某年月日替罢;有无未结绝事件、在假月日、不在职月日以及展磨减勘指挥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