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都凭由司

官署名。北宋置,属三司。掌京师官物支付事务,以判都理欠司官兼管。凡盐铁、度支、户部三部所支官物,经复视其凭由无误,即盖印签发;有关机构支付后,再据其数目报请复核注销。雍熙四年(987),盐铁、度支、户部分设三凭由司,后合为一司。至道二年(996),并归都理欠司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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