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大湜

?—1886

清湖南巴陵(今岳阳)人,字菊人。咸丰五年(1855),以诸生而起家军旅,授广济知县。十一年太平军攻克广济,被革职留任。同治八年(1869)擢宜昌知府,捐貲赈灾,后累迁至直隶布政使、山西布政使。所至办学校、兴蚕桑、治水利,尤严义利之辨。著有《蚕桑提要》、《农桑提要》、《捕蝗纂要》、《堤工摘要》等书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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