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:廢

【寅集下】【广字部】

【唐韻】方肺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放吠切,𠀤音癈。【說文】屋頓也。 

又【爾雅·釋詁】止也。【註】止住也。【禮·曲禮】凡祭有其廢之,莫敢舉也。有其舉之,莫敢廢也。 

又【爾雅·釋詁】廢,舍也。【註】舍,放置。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八柄,七曰廢,以馭其罪。【註】廢,猶放也。【又】八則,三曰廢置,以馭其吏。 

又【爾雅·釋詁】大也。【詩·小雅】廢爲殘賦。【傳】廢,忲也。【釋文】一本作廢。大也。 又墮也。【左傳·定三年】邾子自投於牀,廢於爐炭。【註】廢,墮也。 

又【轉註古音】音發。【前漢·郊祀歌】西顥沆碭。秋氣肅殺。含秀垂穎,續舊不廢。 又與癈通。【左傳·昭十四年】司徒老祁慮癸僞癈疾。 又與撥通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梓人】撥爾而怒。【註】故書撥作廢。鄭司農云:廢讀爲撥。

考證:〔【說文】屋傾也。〕 謹照原文傾改頓。〔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梓人】必撥而怒。〕 謹按原文文義,必字可省,爾字不可省。謹改撥爾而怒。


 扫描版:「廢」《康熙字典》页码:351.0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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