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:貸

【酉集中】【貝字部】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他代切,音態。【說文】施也。【廣雅】予也。【玉篇】假也,借盈也,以物與人更還其主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泉府】凡民之貸者,與其有司,辨而授之。【左傳·文十四年】盡其家貸於公,有司以繼。 

又【集韻】惕得切,音慝。本作貣。【五經文字】貸,或相承借爲貣字。【唐韻正】乞貸之貸爲入聲,出貸與人之貸爲去聲。【禮·月令】命太史守典奉法,司天日月星辰之行,宿離不貸。【註】宿,猶止也。離,猶行也。言占𠋫躔次進退之度數不差忒也。【音義】吐得反。又音二。【又】季夏,命婦官染采,黼黻文章,必以法故,無或差貸。【註】言所染五色,如其舊法不攺易也。【音義】他得反。又音二。 
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敵德切,音特。義同。


 扫描版:「貸」《康熙字典》页码:1206.022

【上一字】買    【下一字】䝫   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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