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:酌

【酉集下】【酉字部】

【唐韻】之若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職略切,𠀤音灼。【說文】盛酒行觴也。【詩·周南】我姑酌彼金罍。【禮·郊特牲】縮酌用茅。【註】酌,猶斟也。酒已泲,則斟之,以實尊彝。【前漢·蓋寬饒傳】無多酌我,我乃酒狂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騰酒車以斟酌。 

又【博雅】酌,漱也。【又】益也。 

又【禮·曲禮】酒曰淸酌。【博雅】淸酌,酒也。 又取善而行曰酌。【左傳·成六年】子爲大政,將酌於民者也。【註】酌取民心,以爲政。【禮·坊記】上酌民言,則下天上施。【註】酌,猶取也。 又參酌也。【周語】而後王斟酌焉。【前漢·敘傳】斟酌六經,放易象論。 又地名。【史記·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】平酌侯葘川懿王子。【註】志屬北海。 

又【正字通】武王樂歌,周頌於鑠王師之篇名。酌,亦省作勺。【禮·內則】十三舞勺。【註】勺與酌同。 

又【集韻】實若切,音杓。挹也。【左傳·成十四年】不內酌飮。【釋文】酌,市略反,亦讀章略反。

考證:〔【禮·曲禮】酒曰酒酌。〕 謹照原文酒酌改淸酌。〔【禮·孔子閒居】上酌民言,則下天上施。〕 謹按所引出坊記,今照改禮坊記。〔【周語】後王斟酌焉。〕 謹照原文後字上增而字。〔【史記·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】平酌侯葘川懿王子。【註】屬北海。〕 謹照原文屬字上增志字。


 扫描版:「酌」《康熙字典》页码:1280.0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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