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:著

【申集上】【艸字部】

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陟慮切,音箸。【博雅】明也。【中庸】形則著。【晏子·諫上篇】君之德著而彰。 

又【管子·立政篇】十二月一著。【註】著,標著也,使傰曹署著其名。【周禮·典婦功註】書其賈而著其物。 

又【前漢·景帝紀】廷尉與丞相更議著令。【註】著音著作之著。【晉書·職官志】魏太和中,詔置著作郞,於此始有其官。 

又【小爾雅】思也。 又與貯通。【家語】子貢廢著鬻財於曹、魯之閒。【註】著,居也。 

又【詩·齊風】俟我于著乎而。【傳】門屏之閒曰著。 

又【左傳·昭十二年】若不廢君命則固有著矣。【註】著,位次也。【前漢·五行志】朝內列位有定處,所謂表著也。 

又【廣韻】直餘切,音除。【爾雅·釋天】太歲在戊曰著雍。【韻會】表著之著亦音除。 

又【羣經音辨】藥草也。【爾雅·釋草】味。荎著。【註】音儲。 

又【類篇】陟略切,音芍。被服也。【晉書·宣帝紀】關中多蒺䔧,帝使軍士二千人著軟材平底木屐前行。 

又【儀禮·士喪禮】幎目用緇,方尺二寸,䞓裏著組繫。【註】著,充之以絮也。【韓詩外傳】士褐衣縕著,未甞完也。 

又【集韻】直略切,音擆。【吳越春秋】從隂收著,望陽出糶。【註】著。置也。 

又【類篇】附也。【前漢·贾誼傳】黑子之著面。 

又【禮·明堂位】著,殷尊也。【註】著地無足。 

又【前漢·張騫傳】身毒國在大夏東南,其俗土著。【師古註】土著,謂有城郭常居,不隨畜牧移徙。【後漢·李忠傳】流民占著者五萬餘口。 【直音】俗作着。

考證:〔【前漢·食貨志】黑子之著面。〕 謹按食貨志無此語,食貨志改贾誼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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