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:毓

【辰集下】【毋字部】
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𠀤余六切,音𦱀。與育同。【說文】養子使作善也。一曰稚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以九職任萬民,二曰田園毓草木。

又【地官】以蕃鳥獸,以毓草木。【註】毓,古育字。【班固·東都賦】豐圃草以毓獸。【註】毓,同育。 又郁毓,盛多也。【左思·蜀都賦】密房郁毓被其阜。


 扫描版:「毓」《康熙字典》页码:590.0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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