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:咏

【丑集上】【口字部】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爲命切,音泳。【說文】本作詠,歌也。【前漢·東方朔傳】彈琴其中,以咏先王之風。【禮·文王世子】適饌省醴,養老之珍具,遂發咏焉。【註】發咏,謂以樂納之。 

又【集韻】或作永。【詩·魏風】誰之永號。【釋文】作咏。○按《玉篇》《廣韻》諸書本作咏。《字彙》作咏,从二水,附六畫,非,今攺正。咏字右从二水作,不从永。

(詠)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爲命切,音泳。【說文】歌也。【玉篇】長言也。【增韻】詠歌謳吟也。【書·益稷】戛擊鳴球,搏拊琴瑟以詠。【傳】以合詠歌之聲也。【爾雅序】敘詩人之興詠。【疏】詠者,永言也。【前漢·藝文志】詠其聲謂之歌。 又鳥鳴亦曰詠。【陸機·悲哉行】耳悲詠時禽。【註】禽聲應時而變也。 又通作咏。【史記·樂書】歌詠其聲也。【禮·樂記】作歌咏。 

又【說文長箋】省作永。【書·舜典】詩言志,歌永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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