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:算

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

【廣韻】蘇管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損管切,𠀤音篹。【海篇】酸上聲。【廣韻】物數也。【儀禮·鄕飮酒禮】無算爵,無算樂。【註】算,數也。賔主燕飮,爵行無數,醉而止也。燕樂亦無數,或閒或合,盡歡而止也。【前漢·景帝紀】後二年詔曰:今訾算十以上廼得官,廉士算不必衆,有市籍不得官,無訾又不得官,朕甚愍之。訾算四得官,亡令廉士久失職,貪夫長利。【註】應劭曰:古者疾吏之貪,衣食足,知榮辱,限訾十算廼得爲吏。十算,十萬也。賈人有財,不得爲吏,廉士無訾又不得官,故減訾四算得官矣。師古曰:訾與貲同。 

又【集韻】緒纂切,又須兗切,音選。義𠀤同。 又竹器。【史記·鄭莊傳】其餽遺人不過算器食。【註】徐廣曰:算,竹器。 

又【集韻】【正韻】𠀤蘇貫切,音蒜。計歷數者也。【世本】黃帝時隷首作算數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算法用竹,徑一分,長六寸,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,爲一握。徑象乾律黃鐘之一,而長象坤呂林鐘之長。

又【藝文志】曆家有《許商算術》二十六卷,《杜忠算術》十六卷。【後漢·馬嚴傳註】《劉𡽪·九章算術》:方田第一,粟米第二,差分第三,少廣第四,商功第五,均輸第六,盈不足第七,方程第八,句股第九。 又投壷較射,數勝負之籌曰算。【儀禮·鄕射禮】一人執算以從之。【周禮·春官】《太史》:凡射事,飾中舍算。【註】謂設算於中,以待射時而取之,中則釋之。【禮·投壷】二算爲純,一算爲奇。【註】純,全也。二算合爲一,全也。一算謂不滿純者。算之多少視坐上之人數,每人四矢,亦四算也。 又籌畫也。【揚子·法言】爲國不廸其法,望其效,譬諸算乎。【註】欲治而不用先王之法,猶無財運算,無益于富也。 又智也。【列子·力命篇】自長非所增,自短非所損,算之所亡若何。【註】算,猶智也。 又與筴同。【儀禮·旣夕】主人之史請讀賵執算。【註】古文算皆爲筴。又叶音訕。【陸機·擬良宴詩】四座咸同志,羽觴不可算。高談一何綺,蔚若朝霞爛。 【集韻】或作選。


 扫描版:「算」《康熙字典》页码:888.0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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