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合国宪章

联合国宪章   lián hé guó xiàn zhāng
联合国的章程。1945年6月26日由五十个国家代表在美国旧金山签署。共十九章,一百十一条。阐明联合国的宗旨,规定联合国组织及会员国应该遵循的原则等。参见“联合国”。

国语辞典

注音 ㄌㄧㄢˊ ㄏㄜˊ ㄍㄨㄛˊ ㄒㄧㄢˋ ㄓㄤ  拼音 lián hé guó xiàn zhāng
第二次大戰後,由中、美、英、蘇等國所起草,西元一九四五年六月二十六日簽定,共計十九章,一百一十條。內容規定聯合國會員國的入會、停止會籍、大會及安理會的職權及議程等規章,為聯合國組織的根據。
参见:聯合國憲章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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