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田

典田    diǎn tián

亦称“典地”。典当田地。承典人交付典价后,在典当期间即获得该地的使用及收益权,并可转典。土地典价一般远低于绝卖价格。出典人在规定期限内可赎回田地。到期无力回赎,往往变成绝卖。绝卖时,出典人所得找价,为数极微。地主、富农常用这种形式压低地价,兼并农民土地。中农贫农之间因融通资金,也常发生典田关系。有永佃权的土地,田底、田面还可分别出典。


扫描版:「典田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1856页 第2卷 112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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