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婚

重婚    chóng hūn

已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,在我国,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

详细解释

1. 指已有亲缘关系的双方再结姻缘之好或重迭交互为婚姻。

《史记·秦本纪》:“ 申骆 重婚, 西戎 皆服。”《左传·隐公十一年》“如旧昬媾” 晋 杜预 注:“重昬曰媾。” 孔颖达 疏:“媾与昬同文,故先儒皆以为重昬曰媾。”

2. 重新婚配,再次结婚。

元 无名氏 《隔江斗智》第一折:“我当替你别选高门,重婚俊杰,也不误你一世。” 元 柯丹丘 《荆钗记·大逼》:“他那里重婚,我这里改嫁。” 清 李渔 《慎鸾交·造端》:“一旦怜新弃旧,逼使重婚。”

3. 法律上特指已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。

石三友 《金陵野史·胡小石和杨仲子》:“西洋人的风俗习惯,是不许重婚,更不许纳妾的。”如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“总则”规定,禁止重婚。

近反义词

近义词 再婚 续弦 再嫁
反义词 初婚

国语辞典

注音 ㄔㄨㄥˊ ㄏㄨㄣ  拼音 chóng hūn
相反詞: 初婚
法律上指有配偶的一造,再與他人結婚。在我國刑法上構成犯罪。
扫描版:「重婚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14356页 第10卷 389
扫描版:「重婚」在《现代汉语词典》第181页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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