溺职

溺职    nì zhí

1. 玩忽职守

2. 有意识的或自觉的忽略(如指原则)或抛弃

详细解释

犹失职,不尽职。

《汉书·酷吏传序》:“当是之时,吏治若救火扬沸,非武健严酷,恶能胜其任而媮快乎?言道德者,溺其职矣。” 颜师古 注:“溺谓沉滞而不举也。”《明史·何鉴传》:“ 孝宗 览天下户籍数乃视国初反减,咎所司溺职,欲釐正之。” 清 薛福成 《庸盦笔记·史料一·咸丰季年三奸伏诛》:“至 景寿 身为国戚,缄默不言, 穆荫 、 匡源 ……等,窃夺权柄,不能力争,均属辜恩溺职。” 巴金 《利娜·第九封信》:“在优雅而善于剥削的贵族、溺职的法官……以及饥饿的军队等等的下面,憔悴呻吟着那无数的 俄罗斯 农民。”

近反义词

近义词 渎职

国语辞典

注音 ㄋㄧˋ ㄓˊ  拼音 nì zhí
相似詞: 瀆職
失職、不盡職。
   ▶ 《漢書.卷九○.酷吏傳.序》:「當是之時,吏治若救火揚沸,非武健嚴酷,惡能勝其任而媮快乎?言道德者,溺於職矣。」
参见:溺職
扫描版:「溺职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8028页 第6卷 45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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