並居

並居    bìng jū

同处;同住。《汉书·刘向传》:“ 周公 与 管 蔡 并居 周 位。” 南朝 宋 何法盛 《晋中兴书》卷七:“ 谭 猷 并居畿甸名邦,时人荣之。”


参见:并居
扫描版:「並居」在《汉语大词典》第1849页 第2卷 105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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