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苑烧朱所

官署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置,掌烧变朱红以供丹漆绘饰之用,设监官一人,以内侍充任。真宗咸平(998—1003)末暂罢,大中祥符元年(1008)复置。


官署名。宋太平兴国三年(公元978年)置,属入内内侍省。掌烧炼朱红颜料以供丹漆绘饰之用。监官由内侍充任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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