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都护府

官署名。唐高宗永徽 (650—655) 中,始于边方置安东、安西、安南、安北四大都护府,后又加单于、北庭等府,掌统该地区少数民族,慰抚、征讨、安辑、叙功、罚过; 有大都护、副大都护、副都护、长史、司马及录事参军、录事、功仓户兵法诸曹参军、参军事等官。五代后唐明宗长兴三年(932)只置安东、安西、安南、安北四大都护府。


官署名。唐朝在西北边远地区设大都护府,为该地区的最高官府,如安西大都护府,北庭大都护府等,负责统管区内诸蕃,并负责抚慰征讨、叙功、罚过等。大都护为大都护府长官,总判府事。大都护府设大都护一人(从二品),副大都护二人(从三品)、副都护二人(正四品上)、长史一人(正五品上),司马一人(正五品下),录事参军事一人(正七品上)、录事二人(从九品上)、功曹参军事、仓曹参军事、户曹参军事、兵曹参军事、法曹参军事各一人(均正七品下)、参军事三人(正八品)。参看《旧唐书·职官三·大都护府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·大都护府》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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