寺人

①官名。又作“侍人”。春秋时亦称“”、“”。掌宫内侍卫、御车、守藏、主屦等事务。《左传 ·哀公十四年》: “侍人御之,子行杀侍人。”《谷梁传 ·襄公二十九年》: “阍,门者也,寺人也。” 三国魏、晋有寺人监。北魏有寺人之官。《魏书 ·刘思逸传》: “初为中小史,转寺人。久之,除小黄门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五年(491)官品令定寺人佐从六品上。隋唐内侍省置,员六人,唐为从七品下。掌皇后出入执御刀侍从。②内侍通称。自东汉始专指宦官。③《周礼》天官冢宰属员。宫内侍御小臣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内侍及女宫戒令、纠察宫门出入、佐世妇治礼等事。


奄官名。西周设置,也称巷伯。《诗经·小雅·巷伯》中有“寺人孟子,作为此诗”之语。集传,“寺人,内小臣,盖以谗被宫而为此官也。”西周金文《裘卫鼎》中有“内史友寺刍”(《文物》1976年第5期),当是名叫刍的寺人担任了内史的僚属——内史友。《周礼·天宫》之属也有寺人,以宦者充任,是管理王宫内宫女的小官吏。春秋时各国多沿置之。唐内侍省亦置寺人,掌皇后出入执御刀冗从。员额六人,秩从七品下。参见“巷伯”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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