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畿警卫总司令
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十月二十八日,第二次直奉战争中冯玉祥回师北京,派鹿锺麟为京畿警卫总司令。十一月三日,由摄政内阁任命;次日裁撤原设的京畿卫戍总司令。次年八月二十四日公布《京畿警卫总司令部暂行条例》,规定总司令直属临时执政, 暂辖二混成旅。司令部分置参谋、秘书、副官、军需、军法五处, 各以处长为主官。另有稽查员二十人,探访员一百人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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