种畜场
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掌理家畜繁殖改良事项。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七月三日公布的《种畜场组织条例》,设场长一人,综理全场事务;技术员二至五人,承长官之命办理技术事务;事务员二至五人,承长官之命办理文牍、会计等事务;因事务之必要,得酌用雇员。本场招收练习生并设畜产品标本陈列室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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