铁路总局

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十一月设置,掌借款各路交涉、建设、保存、运输各项事务。设局长一人为长官。局内初分为建设、计理、考工、统计四科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正月改为营业、建筑、交涉、计理、机汽五科,并增设录事处。三年(公元1911年)四月又改并为机务、计理、通译三科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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