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法军政府大元帅

护法运动时期护法军政府的元首,护法军政府设大元帅一人,非常国会选举孙中山任此职。其身份为国家元首,对外代表国家。兼为行政首长,直接统辖各部。大元帅设大元帅府为其幕僚机关。府内设参谋、秘书、参军三处,卫戍总司令,顾问和参议若干人。参谋处设参谋总长一人、参谋次长二人,陆海军参谋若干人;必要时得的设调查、编辑、测绘、作战、谍报各科。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,处内得酌设总务、外交、内政、财政、军事、交通、法制各科。参军处设参军长一人、参军若干人,掌理内部勤务,传达军令,接见宾客,及办理会计、庶务、警卫、扈从、典礼等事务;还有电报总管一人,电报生若干人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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