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正

汉朝选举科目。始于文帝前二年 (前178),两汉因之,多与贤良并称为贤良方正。晋朝沿袭此制。清朝科举中有孝廉方正之名。


汉朝选举官吏的科目之一。汉朝取士之制有方正科,始于汉文帝,多与“贤良”合称“贤良方正”。《汉书·儒林传·房凤》:“太常举方正,为县令都尉。”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当是之时,招尊方正、贤良、文学之士,或至公卿大夫。”晋朝沿其制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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