誊录院

官署名。又称誊录所。宋朝贡举考试掌管誊录试卷的机构。真宗大中祥符八年(1015)始置。举人纳卷后,密封卷头,编写字号,发送誉录院,在宦官监督下,由誊录官指挥数百名书手抄录成副本,再以副本送考官考校定等。此后,各级贡举考试皆设。


宋代贡院所属机构。大中祥符八年(公元1015年)置, 又称誊录所。其职掌是对于密封所发交来的试卷,在宦官监督下,由誊录官指挥数百名书手抄录成誊录本,再送交对读官核对,然后再送交考官考校定等。此后,各级科举考试均有誊录院或誊录所的设置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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