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闻检院

官署名。宋真宗景德四年(1007)改登闻院置,委朝臣主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谏议大夫。凡机密章奏及上于登闻鼓院而遭拒绝者,皆受之而上于朝廷,为畅通言路的重要机构。金朝隶御史台,掌奏进告尚书省、御史台所断不当之事。设知登闻检院、同知登闻检院各一员。


官署名。宋设此官署,是受理官民建议和审诉的机关。它与登闻鼓院类似而略高。凡有进状,先经鼓院,如鼓院不受理或扣压进状,再到检院奏闻或告发。参看《宋史·职官一·检院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》和“登闻鼓院”条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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