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长

北魏地方基层行政官吏。孝文帝太和十年(486)“二月甲戌,初立党、里、邻三长,定民户籍。”(《魏书 ·高祖纪下》)五家立一邻长,五邻立一里长,五里立一党长。负责核对户籍,征发赋役。最初可复三夫兵役,后改为复一夫役调。


乡吏名。北魏以一百二十五家为党,置党长,为三长之一。参见“三长”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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