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大夫

官名。春秋置。掌一县政令的长官。《左传·襄公三十年》: “赵孟问其县大夫,则其属也。”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晋顷公之十二年,六卿以法诛公族祁氏、羊舌氏,分其邑为十县,六卿各令其族为之大夫。”


官名。县的产生始于春秋中叶以后,有的是由诸侯强大者灭弱小者以为县,如楚灭陈为县;有的是由于集乡聚邑以为县,如商鞅的变法,以小乡邑为县,《国语·鲁语》所载以三乡为县;有的是由于分私家之田以为县,如晋的六卿分羊舌氏之田为三县,分祁氏之田为七县。春秋时县的长官的称号,楚国多称县公、县尹;鲁国多称宰;晋国多称大夫,如赵衰为原大夫,狐溱为温大夫。其时县的长官直属于国君,只有守土之责而无专擅土地之权,与分封制下的大夫,其性质已经不同,春秋时县与郡为平行的行政机构,郡多设于边地,辖境较县为大,故至战国时遂以郡统县,县成为郡的下级行政单位,其时县的长官为县令,惟楚国仍称尹。参见“县令”,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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