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税使

使职名。唐德宗建中三年(782) 置,分为汴东、汴西水陆运两税盐铁使。贞元三年 (787)以度支员外郎元友直为河南、江淮南勾勘两税钱帛使;宪宗元和五年 (810),诏盐铁使扬子留后、江陵留后、上都留后、度支山南西道分巡院官充诸道两税使,掌催征诸道夏、秋两税; 后又置勘定两税使,检查两税实施情况。


官名。唐朝负责夏秋两税的长官称两税使,多以盐铁转运使兼任。唐德宗建中年间实行夏秋两税制,夏税不超过六月,秋税不超过十月。见《新唐书·食货志二》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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