舒兰市

在吉林省中北部,西界松花江,东邻黑龙江省。吉林市代管。面积4557平方千米。人口67.4万。辖4街道办事处、10镇、9乡。市人民政府驻舒兰大街。舒兰,满语“果实”之意。《东三省纪略》:“满语舒兰,果实也。”境内东山曾产山梨红,为贡品,故名。清宣统二年(1910年)置舒兰县,治朝阳川(今朝阳镇)。1914年属吉长道,1929年直隶吉林省。1940年迁县治于四家房(今舒兰)。1945年属吉林地区,后属永吉地区。1946年属吉林分省。1947年属吉北专区,并为专区驻地。1948年为省直辖,1958年属吉林市。1966年属永吉专区(1968年改地区),1969年复属吉林市。1992年撤县设市,由吉林市代管。东南界西老爷岭,南界南庆岭。东与南为松花江及其支流拉林河,并纳卡岔河、细鳞河、呼兰河等,形成宽谷地。属中温带湿润气候。森林覆盖率为49%。农产以稻、玉米为主。特产人参。矿产褐煤。工业有汽车配件、医药化工、粮油食品加工、建材、电缆等。拉滨、吉舒铁路及202国道,吉五、舒蛟、舒榆等公路在此交会。古迹有金完颜希尹家族古墓群、黄鱼圈原始文化遗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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