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宁区

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东南部。市人民政府驻地。面积114平方千米。人口25.9万。辖6街道办事处、1乡。区人民政府驻乌兰大街。集宁之名最早始于金代,明昌三年(1192年)以春市场置集宁县。元初于县置集宁路,明洪武中废。清末形成聚落,名老凹嘴。1919年平绥铁路在此设平地泉站(今集宁南站),后改名平地泉。1920年丰镇垦务局迁驻,次年设平泉招垦设治局。同年因与热河省平泉县重名,以土城子发现的“集宁路”石碑改名集宁招垦设治局,1922年改设县,隶察哈尔省。1928年划归绥远省。1948年废县置市,翌年废市设县,集宁专员公署驻此。1949年设集宁县城关区,1951年改为平地泉镇,1956年置市,更今名。1957年撤销集宁县,部分辖区并入。1958年划归乌兰察布盟,盟行政公署迁此。2003年乌兰察布盟撤销,改设地级市;原集宁市改区。地处内蒙古高原南部、阴山山脉东段余脉。属中温带半湿润气候。矿产有青石、石英、赤铁、墨等。工业有机械、电子、拖拉机制造。农产以蔬菜为主。土特产有地毯、骨胶等。京包、集二、集通铁路,110、208国道和集多公路经此。名胜古迹有金集宁县古城遗址,纪念地有解放战争时期集宁战役遗址,风景区有老虎山公园。


【检索集宁区】 古籍全文检索:集宁区
内容推荐
 

国学大师APP下载

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