喀什市

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角、帕米尔高原北麓、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西缘。属喀什地区。面积198.14平方千米。人口35.2万,居民以维吾尔族为主,有汉、回、乌孜别克、柯尔克孜、塔吉克等族。辖4街道办事处、4乡。市人民政府驻人民路。喀什则是“喀什噶尔”的简称。为突厥粟特语,喀什意为“玉石”,噶尔则是“城市”或“集中之地”之意,喀什噶尔为“玉石集中之地”。1952年由疏附县析置喀什市,属喀什专区,1955年直属南疆行政公署,1956年复属喀什专区。1970年属喀什地区。地处中亚大陆中心地带的喀什噶尔河三角洲中部,属喀什噶尔水系形成的洪积-冲积平原,是新疆最古老的绿洲之一。属南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,四季分明。为“丝绸之路”北道要冲,自古就以商业贸易繁荣著称。南疆铁路通此,公路通乌鲁木齐、和田等地。为南疆第一大城,南疆的经济、交通中心和南疆西部农畜产品集散地。工业有农机、纺织、化学、制毯、面粉、陶瓷、皮革、电力、水泥等。名胜古迹有艾提尕清真寺、三仙洞、阿巴和加麻扎(墓)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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