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城镇

在山东省东平县境中部、大清河北岸。面积77.8平方千米。人口5.8万。以镇人民政府驻宿城得名。此地历史悠久。周为宿国国都,汉为东平国治,晋为东平郡治,隋为宿城县治。唐贞元四年(788年)改宿城县为东平县。自此,宿城为一般村镇。建国后,宿城因方言讹为须城。1988年8月,县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原名。镇境1953年属第四区,宿城为区公所驻地。1958年2月第四区划分为宿城、大井两个大乡;同年9月,宿城、大井乡及原王台区海子乡的高级社联合成立了宿城公社。1959年,东平县建制撤销,宿城公社划归汶上县。1961年宿城公社改属平阴县。1962年恢复东平县建制,复属本县;原划出的三个管理区和后路口村仍划归须城公社。1983年须城公社改为东平镇,所辖区域未变。1984年实行政社分开,东平镇改称须城区。1988年改称宿城乡,1993年改置宿城镇。产小麦、玉米、谷子、甘薯、高粱等。稻屯洼盛产芦苇,芦苇制品闻名。有机修、水泥、石料、木器、砖瓦、服装、编织、瓶盖、建筑等业。旧县至后屯公路经此。名胜古迹有白佛山石窟造像、宿城故城、无盐故城遗址等。镇境北部的“危峰云洞”、“稻蒲荷香”,均列为“东平六大景观”之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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